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的条件可以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
(一)、法律援助的一般条件:
一般条件是指却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并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给我国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法律援助实施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是否享有区或者县的城镇低保待遇或者农村低保待遇为标准,并且以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区或者县政府的经济困难标准为准。
(二)、法律援助的特殊条件。
法律援助的特殊条件是指刑事案件的被控一方获得法律援助应具备的特殊情况,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一,盲人、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二。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的,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公民应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的。
八、请求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生损害赔偿的。
九、主张因家庭暴力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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