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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摔倒的老人前先录视频有用吗?你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2024-09-07 8 网站首席编辑

扶摔倒的老人前先录视频有用吗?你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扶摔倒的老人前先录视频有用吗?你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首先这个问题分两部分说吧,尊老扶弱是中华美德,有发扬与传承的必要。出门在外,谁不怕个万一?第二就是要整治的了,对那些得到帮助又恶意诬赖他人的应该追究责任,不为别的,就为净化社会风气,这种人不但玷污美德,还败坏风气涉嫌敲诈,这些人的犯错成本太轻,所以走歪路动邪念,就得让他们知道,有些红线是碰不得的。

可以扶,没事,我有视频,做好事没有风险。

一个人做善事,他就积累了宇宙间爱的磁场,当他有危险时宇宙会发出各种信息,让你潜意识里有感知身体和外界的不适或出现信号,这就像灵感一样,灵感发生于有爱的地方,他能让你避免灾难,化险为夷。

人就是这样,不是得到,就是学到,所以来到你身边的人和事都是来成全你的,每一次相遇,每一份遗憾都是有意的。

人活着钱不是第一,名不是第一,良心才是第一,做人一定要讲良心,在有钱,在有名,人品不过关早晚归零,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

我国现在有见死不救的法吗

当然有见死不救的法律了,针对的是特殊有作为义务的人。你如果是普通人,普通公民去救人道德高尚,不救人也不见得就品质差,救人是情分,不救人是本分,也就是你没有作为的义务。但是特殊身份的人,就负有作为义务,比如警察看见了,就必须去制止犯罪救人,否则就是不作为。比如夫妻,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老婆生命垂危,老公就要去救人,否则就是不作为。比如你开车撞了人,你就有作为的义务,如果不救人不报警,就是不作为;比如,你跟人吵架,那人要跳楼,事情因你而起,你就有作为义务,必须去阻止救人,否则就是不作为。大概原理你可以以此类推。不作为致人死亡 可以成立故意杀人罪,可以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刑法,不作为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是萌宝爸,报社法务律师,可以关注我,多个朋友作答

没听说过见死不救法。

是不是有义务救人,除了职业问题,还有社会属性。

医生是有救死扶伤义务,但是也是你挂号签字以后的事情。你不交费他们没有义务,一旦接收你必须尽力救你。那种不付钱大街上随便一个医生必须救人只是道德绑架。

我只是讨论法律层面的,不要和我讨论道德方面的问题。中国法律当然讲道德,但是和古代以德治国,德高于法不一样,拒绝抬杠。

一个普通人,本来没有救陌生人的义务。但是他发现对方快掉下楼了,不管因为什么理由,哪怕是所谓脑抽了把人捞上来,也因为先行为有了救人义务。

如果发现他讨厌此人又把人推下去,不影响他故意杀人罪罪名。

陌生人本来没有义务救弃婴,结果抱走养育,但是因为一些理由,哪怕不是故意的,导致婴儿饿死,也是杀人罪。

故意虐待那是严重罪行,不小心饿死那是过失杀人。不要指望婴儿做饭喂饱自己,婴儿只能依靠别人喂养。不能把人家养活就不要多管闲事充圣母。

夫妻和父母子女之间有救助对方义务。网上那个自己儿子掉河里,不管儿子反而救陌生孩子的,无法证明自己无法救儿子的,不影响他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不少百度公众号的作者是道德上的圣母,法律界的白痴,对于法律认识还停留在幼稚园水平。

当然说幼稚园水平也担心侮辱幼稚园小朋友智商,说不定小屁孩都比他们有脑子。

不过那人中途放弃救陌生孩子的,也是故意杀人罪。

有时候多管闲事会吃官司,可见法律不鼓励圣母行为。

老婆和妈同时掉河里,按照法律都要救,不救就是犯罪,不要因为极个别公主病的问题就说不救妈,妈宝男放弃老婆也要等着审判。

除非能举证自己无法同时救,才能免责。

因为自己约朋友去玩,遇到危险,能证明是自己把朋友带入危险地带,比如朋友好好地划船,你约他去水急地方,排除对方自救可能。你会游泳,不管对方,自己跑了。

有可能被起诉故意杀人。反正对方没事你就会好,他若安好便是晴天,他出事就怪你。

多管闲事带小朋友出去玩,明知游戏设施危险非要小朋友玩,出事跑了,还是怪你,等着吃官司,打赢不可能。

职业方面的义务,不救人就是犯罪。比如未成年学生在学校,遇到危险,班主任不管他;游客去玩,出现滑坡,导游跑了;你在单位上班,出事了,领导不管你。

这种只要不管就是犯罪。

当然十八周岁大学生不听话,校外飙车,死亡,和学校无关。

如果大学生在学校阳台,压根不想死,但是阳台有问题,学校要负责。

这种才符合所谓见死不救的法律。

你问得太笼统了,只能举例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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